一、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設立辦法辦理。
二、本案係為促進與維護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心理健康、增加對於教師支持輔助,並提升教師對其工作之勝任能力、提供教師全人成長、自我探索與關係整合之諮商輔導服務。
三、旨揭教師主題團體採連續性進行,共4次;本次團體將於112年4月起至6月止,共3團。以「身心平衡」、「職家平衡」及「生涯意義」主題進行規劃,分別於臺中市、臺南市及高雄市實體辦理,特別邀請國內具豐富實務經驗之團體學者專家帶領。
四、上述主題團體錄取原則與順序:
(一)教育部所主管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優先;
(二)能完整參與四次團體者優先,並以1校1名為限;
(三)本年度首次參與本中心團體諮商輔導活動者優先;
(四)經團體帶領者評估,報名者參加期待和主題團體之活動目標與設計符合者。
(五)於時限內完整填寫第二階段報名表單者。
五、本次主題團體採網路報名方式,開放報名至112年3月14日(週二)中午12點截止,並視實際報名狀況,保留延長報名時間之調整權利。
報名連結:http://sti.to/zhsu8hl1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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