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2學年度學生在校作息時間
壹、依據:
國教署112年7月10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89294號檢送「本校函報112年1月19日經校務會議通過之學生在校作息時間規定」函文修正辦理。
貳、目的:
考量高級中等學校階段學生身心發展需求、學校條件、社區特性、校園安全、交通狀況、家庭需求及其他相關因素,以促進學生身心健全發展、強化主動學習、提升學習品質為主要目的,並兼顧師生互動、班級經營及生活教育需求而修訂。
參、依總綱之規定,學習節數每週三十五節,其中包括必修與選修課程、團體活動時間及彈性學習時間。其他非學習節數之活動例如:升旗、環境清掃/維護等規劃如下:
一、 每週一0740-0800時為全校升旗日,當週其餘日數,由學生自主規劃運用,學生於上午第一節開始上課以前抵達上課地點即可,且第一節開始上課以前,不實施任何學業成績評量。
二、 除周一升旗日外,當週其餘日數0740-0800時可供提前到校學生自修、靜心、準備上課等學生自主規劃運用或於上午第一節0810時開始上課以前抵達上課地點即可。
三、 1220-1235時為環境清掃維護,學生依照班級掃區工作分配,確實進行內、外掃區環境清掃工作。
肆、學生每日在校作息時間詳如下表,如因代表隊培(集)訓、學校重要活動、學生課業輔導或其他特殊需求,在學生安全無虞前提下,得調整部分上、放學時間。
伍、學生於非學習節數活動之參與狀況,不列入出缺席紀錄
;視學生未參與非學習節數活動之情節,學校或教師應採取適當且合乎比例原則之輔導或管教措施,採取以運用正向管教措施為主,並得運用其他一般管教措施,惟僅限於口頭糾正、列入日常生活表現紀錄、通知監護權人協請處理、書面自省或靜坐反省。
陸、本校辦理課業輔導,依高級中等學校課業輔導實施要點規定辦理,學生每日放學時間,參加第八節課業輔導為1700時,未參加第八節課業輔導為1605時,若未參加課業輔導同學,在安全無虞前提下,得自行規劃離校;前項課業輔導,不得提前講授各該科目教學進度表所定之課程內容,且不得對學生實施列入業成績計算之評量。
柒、校車將配合調整載運路線、班次及時間,相關停靠站別
及時間點,將另行公告,以利接送學生上放學。
捌、如有學生因個人或家庭特殊因素,須提早上學或延遲放
學,上學可至各班級教室、放學可至大門傳達室,以維
個人安全。
玖、本要點經校務會議通過,陳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
同。
宏仁學校財團法人嘉義市宏仁高級中等學校112學年度學生在校作息時間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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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/星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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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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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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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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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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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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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7:40~08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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升旗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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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自主
規劃運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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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自主
規劃運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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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自主
規劃運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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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自主
規劃運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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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:10~09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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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習節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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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習節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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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習節數/
彈性學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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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習節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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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習節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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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9:00~09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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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課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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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課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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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課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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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課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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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課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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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9:10~1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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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習節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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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習節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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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習節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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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習節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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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習節數/
彈性學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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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:00~10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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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課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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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課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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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課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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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課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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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課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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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:10-11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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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習節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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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習節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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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習節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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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習節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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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習節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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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:00~11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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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課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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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課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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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課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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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課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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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課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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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:10~12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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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習節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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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習節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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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習節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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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習節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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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習節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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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:00~12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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午餐/
環境維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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午餐/
環境維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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午餐/
環境維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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午餐/
環境維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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午餐/
環境維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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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:35~13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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午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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午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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午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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午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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午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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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:10~13: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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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課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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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課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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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課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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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課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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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課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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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:15~14: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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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習節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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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習節數/
彈性學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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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習節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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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習節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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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習節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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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:05~14: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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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課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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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課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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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課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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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課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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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課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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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:15~15: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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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習節數/
團體活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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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習節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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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習節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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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習節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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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習節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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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:05~15: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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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課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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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課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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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課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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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課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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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課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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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:15~16: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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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習節數/
團體活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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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習節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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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習節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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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習節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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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習節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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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:05~16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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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課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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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課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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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課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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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課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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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課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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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:10~17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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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課業
輔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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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課業
輔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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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課業
輔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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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課業
輔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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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課業
輔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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